12个管制移交协议签定 南昌高空移交管制工作关系逐步理顺
12个管制移交协议签定 南昌高空移交管制工作关系逐步理顺
2006年4月24日11:47
4月11日,由华东空管局组织的“上海区域管制中心管制移交协议”协调会在南昌召开,上海区域管制中心、南昌空管中心分别与相关单位签定了共12个管制移交协议。
此次会议,是针对南昌高空移交上海区管中心后新的管制运行模式下的管制移交工作协调,总局空管局空管处、南京军区空军航行处、空军某部、华东空管局空管处、中南空管局空管处、上海区管中心、广州区管中心、合肥空管中心、武汉空管中心、长沙空管中心、厦门航管站、南昌空管中心等12家单位(部门)参加。上海区管中心和南昌空管中心分别与各相关单位,就管制移交的一般规定、内容、手段、交接点、航空器间隔和高度、特殊规定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在原工作协议基础上,涉及南昌高空移交的相邻管制单位修订和签定了新的管制移交协议。具体为:上海分别与空军某部、南昌、厦门、合肥、武汉、长沙、广州签定协议,南昌分别与广州、长沙、武汉、合肥、厦门签定协议。新协议的签定进一步理顺了南昌高空移交后的周边管制工作关系。
据悉,新协议将统一于今年6月28日起生效。南昌空管中心目前正在组织管制人员进行学习和模拟操作培训。
来源:南昌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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