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阿富汗将有望互相开放第五航权
我国与阿富汗将有望互相开放第五航权。9日,记者从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获悉,我国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刚刚修订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根据新协议,双方指定航空公司每周可以经营7个客/货航班,双方还适度交换了第五业务权。
所谓的第五航权是指经停第三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权,即允许航空公司两国中途搭载货物运往第三国。
2006年3月7日,民航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荣华与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运输部法律与航空运输协定局局长阿巴维在北京举行双边航空会谈。双方修改了2003年草签的新航空运输协定文本,并就航线表、运力额度、第五业务权和包机飞行等事宜达成谅解备忘录。根据新协议,双方指定航空公司每周可以经营7个客/货航班,双方还适度交换了第五业务权。
目前,中阿两国间航线由阿富汗阿里亚那航空公司单方经营,每周1班。阿里亚那航空公司于1995年申请经营喀布尔至乌鲁木齐的航线,后因战乱未能开航,2002年后开始经营两国间航线。
据悉,阿举行大选并成立新政府后,国内经济逐步复苏,前往阿经销日用品的中国人越来越多。阿此次要求经营至杭州的航班,正是看好浙江省的日用品市场和前往阿经商的客源。
上一篇:法国旅游局和法航联合在大连举行推介会[ 03-10 ]
下一篇:美探测器经过7个月的飞行准备进入火星轨道[ 03-10 ]







粤公网安备 44049002000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