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有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二○○六年六月八日收到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厦国资产【2006】124号),同意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