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用航空飞行气象情报发布与交换办法》顺利实施
来源:www.caac.cn.net作者:民航总局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8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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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用航空飞行气象情报发布与交换办法》顺利实施
2006年4月27日12:13
4月15日,总局空管局新版《民用航空飞行气象情报发布与交换办法》开始施行。东北空管局专门举办了东北地区实施新交换办法培训班,下发了实施新办法的补充规定,并对实施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
鉴于新办法实施后气象工作方式发生的变化主要涉及气象中心。对此,气象中心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进行了专题培训,多次组织相关科室领导召开新办法实施预备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布置相关工作。组织科研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对现行自动观测编发报系统进行修改;预报室制定了新办法实施方案;设备科安装了新版数据库软件,修改了业务运行控制数据和发报地址,完成了机场预报和天气报告的自动转发功能,达到了新办法的要求。此外,各空管中心(站)气象台和各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机场气象台,也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
到目前为止,新《民用航空飞行气象情报发布与交换办法》在东北地区实施顺利。
来源:东北空管局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