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中国民航空难和反恐应急救援预案
来源:www.caac.cn.net作者:民航总局发布时间:2006年03月09日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国务院批准中国民航空难和反恐应急救援预案
2006年3月6日10:32
5日,记者从民航总局了解到,我国民航的空难和反恐两个应急救援预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处理航班延误等突发事件的三级应急处置体系也已建立。
根据我国民航空难应急救援预案和反恐应急救援预案,一旦遇到民航突发事件,从总局到地方的三级应急处置预案将视情况启动。如遇空难、劫机等重大突发事件,总局运行控制中心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协调各级部门处置;如遇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的大面积航班延误等地区性突发事件,将由民航的地区航空管理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应急处置预案;对航空公司和机场等一线的局部突发事件,总局和地方管理局将赋予熟悉现场的机场和航空公司一线指挥人员充分权限,提高现场处置效率。
“今年春运期间,三级应急处置预案就已发挥了威力。”民航华东管理局局长夏兴华告诉记者。上月18日,上海春运即将结束时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降雪,航班出现大面积延误。民航华东管理局首次启用三级应急处置预案,该局统一协调指挥,机场和各航空公司则各司其职除冰除雪、妥善安置受阻旅客,最终在当天上午便放行了所有受延误航班,有效减少了旅客滞留时间。
来源:《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