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再次延收燃油附加费

来源:http://www.avbuyer.com.cn作者:航采新闻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武汉天河机场售票处26日透露,根据民航总局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将继续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据悉,国内航班机票的燃油附加费征收始于去年8月1日,原计划收取到去年的12月31日。后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联合下文,将征收期限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

   此次再次延收意味着,市民购买机票时,短期内还得多交数十元的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的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随票价一并收取,但在机票价格之外另行计费,不能随机票一起打折。

      天河机场售票处负责人认为,此次民航总局宣布继续收取燃附费,主要原因是航空油料价格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