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所属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械员张国,采取涂改飞行任务书,多报出差时间、人员的手段骗取本单位人民币26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国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经审理查明,张国于1992年5月起担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机务工程部机械员。1998年3月至2004年12月间,张国利用负责报销机组人员出差补助之机,采取涂改飞行任务书,多报出差时间、人员的手段,共骗取本单位人民币26万余元。后张国主动向单位领导交代了上述事实并退还赃款人民币2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张国的亲属帮助其退赔人民6万余元。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涂改飞行任务书虚报冒领出差补助的手段,骗取本单位的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由于张国在单位调查时能够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应当视为自首,且退缴了全部赃款,故对其所犯诈骗罪予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