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燃油附加费征收再延期

来源:http://www.avbuyer.com.cn作者:航采新闻发布时间:2006年02月2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昨天从中国民航总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总局已下发文件,决定燃油附加执行期限继续延长。从去年8月1日开始,中国民航总局批准各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时批准的征收期限为2005年8月1日—2005年12月31日。去年年底,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依然居高不下,国家发改委批准将征收期限延长到今年3月底。此次国家发改委再次宣布延长燃油附加征收期限,并未宣布征收到何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