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庆祝人民空军成立77周年暨中国航展30周年无人机编队灯光表演项目已按规定完成采购前所有准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项目报价上限、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庆祝人民空军成立77周年暨中国航展30周年无人机编队灯光表演项目。
2、预算金额:232666.67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玖佰捌拾元整)。
意向单位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无效。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
4、服务内容:(1)服务提供方按采购人要求对无人机编队灯光表演项目协调做好空域申请和相关报备及审批工作;2)服务提供方提供无人机表演短视频拍摄、剪辑包装成品。
5、不可抗力条款:(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出现无法履行、无法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届航展延期或取消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程序。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提供意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意向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内。
3、投标人近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报价需含税费及及设备运输、技术人员服务、工作人员差旅、编队编程和正规发票相关费用。
5、需协助协调空域申请、相关报备及公安审批报备工作。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报价。
三、服务要求
1、无人机数量及要求:2000架,画面需要求数量15副。
2、表演时间:10月31日和11月1日两天。
3、表演场次:每天一场每场表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要求:服务提供方负责提供无人机表演短视频拍摄、剪辑包装成品。
四、报价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报价函(含税)。
五、采购须知
1、报名要求: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单位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国际航展中心,联系人:侯森,电话:0756-3375602。
3、报价文件投交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
4、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9:30。
5、意向单位自行前往报名,投标报价函须完整密封并加盖意向单位公章。
6、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