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展中心主展馆屋面侧开窗更换玻璃和屋面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航展中心主展馆屋面侧开窗更换玻璃和屋面维修项目,已按规定完成采购前所有准备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投标报价上限、施工工期

1、项目名称:航展中心主展馆屋面侧开窗更换玻璃和屋面维修项目

2、项目内容:主展5号馆屋面消防侧开玻璃窗的一扇窗玻璃破碎更换;主展馆屋面5号、6号滑动天窗的上方铝板幕墙被台风撕裂,部分脱落维修(详见项目预算)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万贰仟佰贰拾陆柒角陆分(42226.76元)。

4、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肆万贰仟佰贰拾陆柒角陆分(42226.76元)。意向单位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无效。

5、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意向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有效注册的法人机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投标。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人安装工作全过程,对中标人安装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完成整改。

3、必备的安装工具、防护物品等由中标人自行配备;中标人为工作人员购买劳保、社保、人身意外保险,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施工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清运至合法收纳场所。

四、报价文件

1、意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函(含税)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中标人按合同价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在15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再付清余款。

、采购须知

1、报名要求: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单位报名。

2、报名地点:珠海市国际航展中心3号馆22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6-7622068

3、报价文件投交时间:20231120日~2023112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112715:30。

5、投标/开标地点:航展集团403室(香洲区九洲大道东九洲二巷1号

6、采购方式:最低价中标。

 

珠海航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