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广东、福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上海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以及自贸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
这六个文件分别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试行办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上述文件指出,广东立足于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立足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立足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继续在投资贸易便利等方面担当先行者。负面清单由2014年的139条缩减至122条。
上述通知还特别提到,对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自然资源进行勘查、开发活动或在中国大陆架上为任何目的进行钻探,须经中国政府批准;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介绍,广东自贸区将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
福建自贸区将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福建自贸区将研究探索允许台资金融机构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台资持股比例可达50%以上。
天津自贸区将开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发展,鼓励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跨境融资自由化。支持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上海自贸区将探索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减少和取消对外商投资准入限制。上海自贸区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
在负面清单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原来上海有一个负面清单,现在有4区“统一”的负面清单,这个负面清单和上海市前两个负面清单相比,进一步缩小了限制的范围,可以说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主任沈晓明表示,上海正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自由兑换。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还称,中国尚无计划增设更多自贸试验区。广东常务副省长徐少华表示,深港通将“很快”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