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州等5个地区已上报实施方案
继长春、广州两地试点之后,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区域有望继续扩容。此前有关主管部门已在征求意见,计划在长春、广州之外的各大军区继续扩大试点。目前北京、兰州等5个地区已经上报各自的试点规划和实施方案。
去年1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在2011年前的试点阶段,在长春、广州飞行管制分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将在沈阳、广州飞行管制区进行深化试点。
据悉,目前空域改革初见成效,作为实施全国飞行管制的单位,空军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低空空域分类标准、低空空域准入标准、低空空域运行管理规范等低空管理法规标准。
按照“意见”精神,试点区域的空域划分将成为扩大区域的空域划设参考;而按照有关落实措施的要求,在总结长春、广州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有关部门还将就扩大试点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此外,有关通航飞行和空域管理的法规制定也将取得阶段性进展。
此外,《通用航空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也已基本完成,年内有望落地。补贴办法将对通用航空企业从事航空救援等更具社会效益的作业类别倾斜。
根据民航局数据,未来5年,中国民航业投资规模将在1.5万亿元以上,“十二五”期末年旅客运输量将达到4.5亿人次,包括通用航空飞机在内的机队规模达到4500架以上。其中,通用航空已被列入需要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将努力打造3到5家示范性通用航空企业,并将得到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