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架“新舟”60出口赞比亚
11月下旬,中航技总公司在赞比亚与赞方正式签署了两架“新舟”
60飞机销售合同。迄今为止,“新舟” 60飞机已累计签署外销合同8架份。
为了促成赞比亚合同的签署,中航技总公司副总经理王大伟多次率组出访,与赞方探讨技术条款和商务条件。由于赞方对飞机需求急迫,提出签署合同的前提是必须在2006年6月份交付。而民机销售通常的交付进度是签署合同后的12~18个月。鉴于情况紧急,前方销售小组迅速将赞方要求反馈到国内。中国一航要求一航西飞尽一切可能满足客户要求,力促合同签署。一航西飞在详细分析了明年厂内的生产安排之后,认为可以通过调整生产计划来保证赞飞机的交付进度。这样,在国内迅速有效的决策支持下,“新舟”60外销赞比亚合同终于顺利签署。(李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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